摩鑫平台
班主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班主任是班集體管理和教育的組織者和實施者,是學生的人生導師,是學校與學生加強聯系的橋梁。班主任配合輔導員開展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對班主任的選拔、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調動班主任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班主任管理實行“校🚞、系兩級管理,以系管理為主”的管理體製👨👧👧。
第三條 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著力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班主任隊伍😓。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負責班級新生報到🏨、入學教育🫄🏽、學年鑒定🦇、畢業離校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 指導製定班級學年工作計劃,建立和健全班級考核和獎懲細則等規章製度。
第六條 負責組織🤞🏽、指導班團幹部的選拔、培養等工作。
第七條 指導和組織班級做好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國家助學貸款、評優及各類獎助學金的評定等工作🚠。
第八條 經常深入所帶班級課堂↙️、宿舍,與學生談心、談話🐀,加強與學生家長、任課教師的聯系與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情況。
第九條 定期召開班會👩🏼🎨,向學生傳達學校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做到上傳下達,下情上達。要求每學期組織召開不少於三次的主題班會🫵🏿,主題班會內容要涵括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心理輔導、學業指引等方面。
第十條 經常指導和組織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引導和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寓教於樂,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第十一條 每學期按時上交班主任工作計劃和總結🧕🏿⏮,做好《班主任工作手冊》的填寫記錄工作👏🏼,並完成所要求的各項工作,及時處理班級學生中的突發事件🍊。
第十二條 認真做好班級學生安全紀律教育和引導工作,教育重點突出👟,能事先發現隱患問題,有突發事件及時到場🪚,妥善處理🧖🏿♂️✊,積極協調、解決涉及本班學生的各項事務。
第十三條 定期開展工作調查研究👨👦👦,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和方法🚮,遵循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規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註重運用各種有效工作載體👷♀️,努力拓展工作途徑,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
第三章 選任與聘用
第十四條 班主任的選聘須在學校的統籌和指導下🕴🏼,由系從思想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奉獻精神強的教師🍯、管理幹部中選聘。選聘標準為💁🏿♂️:
(一)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學生工作,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二)思想端正☔️,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積極進取🦸🏼,為人師表,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三)具有全日製本科或以上學歷,掌握一定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十五條 班主任的選聘程序為:
(一)每年6月份,個人向系(黨總支)提出申請;
(二)系學工辦進行初審後🗽,提出初步意見報系領導審核;
(三)每年9月份(開學前)🕴🏼😈,系將審定的班主任擬聘名單,報學生工作部備案,由學生工作部提交院長辦公會議同意聘任並下發聘任文件🧩。
班主任的聘期一般為三年。
第十六條 原則上每名教師只能承擔1個自然班班主任工作💁🏻♂️,因工作需要而增加任職班數的最多不能超過2個自然班。
第四章 管理及考核
第十七條 班主任的考核由系負責。
第十八條 班主任工作每學期考核一次🖲,從要求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完成🏌🏻♂️🤵🏻♀️。
第十九條 考核項目分為班主任自評👫🏼、學生測評🧛♀️🐑、系測評和附加分四部分組成。
(一)班主任自評
班主任根據每學期工作的開展情況,填寫《摩鑫平台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及《班主任工作手冊》❇️。
(二)學生測評(滿分100分)
由年級輔導員負責指導各班成立學生測評小組,小組人員比例為班級人數的20%,由學生班班長🕘👨👧、團支部書記和若幹名學生代表組成👨🦽➡️,負責組織本班學生對班主任進行評議打分,填寫《廣東茂名農林科技職業摩鑫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學生測評表)👩🍳,並將評議結果報系👩🏻⚖️。
(三)系測評(滿分100分)
由系領導🧑🍼、輔導員根據班主任手冊的記錄情況👼🏽、班主任會議的出勤情況🪃、班集體教育與管理情況進行評議🫃🏽,並填寫《廣東茂名農林科技職業摩鑫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系測評表)。
(四)附加分
由各系輔導員根據該學期班及學生的獎懲情況進行附加分統計匯總,附加分為加分項分數減去扣分項分數📺,並填寫《廣東茂名農林科技職業摩鑫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加分表)。
第二十條 考核總評分=基本分(滿分100分)+附加分。
基本分=學生測評分×50%+院系測評分×50%。
附加分=加分項-扣分項🏃♀️➡️。
考核按總評分從高到低排名,排名前25%者定為優秀等級、總評分低於60分定為不稱職等級🏡,其余為稱職等級🙆🏼♂️。
第二十一條 考核材料歸入系班主任業務檔案🏋🏿♂️,作為學校發放班主任津貼、推優🕜、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各系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業務檔案🫱🏿。其內容主要包括:班主任聘任文件🧑🏼✈️、班主任工作計劃與總結🤡、班主任工作手冊、班主任工作考核獎懲材料等,供評審時使用🧑🏻⚖️。
第二十三條 考核結果將進行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對考評結果有異議者可以到系申請復議,系要在受理後五個日內進行復議並向復議者反饋復議結果。
第五章 津貼及獎勵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每月每班200元的標準下達班主任津貼指標到系🏄🏿♀️,各系根據班主任學期工作考核情況按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級(每個等級津貼發放標準由系自定)製定班主任津貼發放表,在學期結束前報送學生工作部審批後,由計劃財務部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5個月計發津貼🐦。
第二十五條 系根據班主任學年工作表現及每學期的考核情況加成,按學校年度考核規定的比例擇優推薦校級優秀班主任人選🗃,學校審批後予以表彰獎勵,並授予校級“先進班主任”榮譽稱號🏂🏿🈂️。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含《摩鑫平台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廣東茂名農林科技職業摩鑫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學生測評表)、《廣東茂名農林科技職業摩鑫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院(系)測評表)、《廣東茂名農林科技職業摩鑫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加分表)等4個附表。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