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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黨支部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學生黨支部建設💒,使黨支部的工作進一步規範化🩲、製度化和科學化,充分發揮學生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大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我院學生黨支部是以學生黨員為主體成員的基層黨組織,是黨聯系青年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是黨組織教育和引導青年學生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戰鬥堡壘。
第三條 學生黨支部要在院黨委和系黨總支部的領導下加強黨支部建設♠︎,在完成本系及班級的各項任務過程中,尤其是在學風建設上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圍繞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的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這一根本任務,抓好黨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製度建設,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保持黨員先進性,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二章 黨支部的設置
第四條 學生黨支部一般按班級設置。不具備建立班級黨支部條件的可以按年級、系(專業)建立學生黨支部。黨員人數較多的可根據實際合理設置👩🏼🚀。每個黨支部的黨員人數一般控製在20人以內。
第五條 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班級、年級🤌🏻、系(專業)等可建立學生黨支部🏃。各系從事學生工作的教工黨員可編入學生黨支部⛰。
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應根據黨員分布和工作需要,合理設置黨小組🐡。黨小組要有3名以上黨員,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黨員🎋。黨小組要在黨支部的領導下積極開展活動🧚🏻,保證黨支部決議的貫徹執行🧑🏿✈️。
第六條成立和撤銷黨支部要經黨總支部批準,並報院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三章 黨支部委員會
第七條 正式黨員人數在7人以上的黨支部可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設書記1人🤸🏼♂️,由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選副書記1人。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黨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2年。在任期內,黨總支根據工作需要可對黨支部委員和正副書記進行調整。選舉產生和調整的黨支部委員💪、正副書記報黨總支部審批,並報院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八條 黨支部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進行換屆選舉,應由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大會討論,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九條 黨支部委員會成員應由政治立場堅定,思想素質好,能勝任工作的學生或教師正式黨員組成。黨支部書記一般由政治素質好、群眾威信高🦹🏼、工作能力強、熱心於黨務工作的優秀學生黨員或黨員輔導員👐🏻、黨員幹部教師擔任🎦。
第十條 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委員會的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分析黨員情況,研究支部工作。黨支部委員會應每學期向黨總支匯報1次支部工作情況。每學期初要提出本學期工作計劃,學期末要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
第十一條 黨支部委員會應堅持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走群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認真履行黨支部的職責🛠,做好黨支部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 黨支部的職責和任務
第十二條 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保證黨和政府的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的貫徹執行🍃。
第十三條加強對黨員的教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黨支部應根據摩鑫黨委和黨總支部的要求🖖,製定支部黨員學習計劃,組織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基本理論,加強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悟和思想道德水平⛩。堅持開展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主題教育、上黨課🥾、組織生活等教育活動,不斷增強黨員意識,充分發揮黨員在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加強實踐鍛煉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和在關鍵時刻◾️、重大活動中的骨幹帶頭作用🤳🚶🏻♀️。
第十四條 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和監督😆📣。積極探索大學生黨員管理的新機製🤗、新辦法。教育、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製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嚴肅處理不合格黨員🛀,對違紀黨員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加強對畢業生黨員和流動黨員管理。按規定收繳黨費。
第十五條教育黨員用遠大的理想、高度的責任感來引導同學,以自己的表率和模範作用帶動和影響同學。對同學中的錯誤言論和不良習慣要敢於批評教育🌓,扶持正氣,抵製歪風🫃🏽👨🏻。
第十六條 創新活動方式😪。圍繞學生成才目標,結合本支部的具體情況,創造性地開展黨的工作,促進活動方式和內容的創新,突出實效💂🏼♀️,提高質量👩🏼💻,增強黨支部的影響力和吸引力🤞🏻。
第十七條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按標準和程序發展黨員。製定年度培養、教育、發展計劃👩🏼🦳🥪,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要逐個落實培養聯系人🐀,每季度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認真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建立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動態管理機製🧑🍳,每學期研究一次對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的情況和積極分子的成長情況,及時調整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堅持把培養教育貫穿於發展黨員工作的全過程,發展對象必須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入黨前必須經過團支部推優和黨校培訓並考核合格。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嚴格履行入黨手續,嚴格實行發展黨員公示製度,逐步實行發展黨員票決製度,積極穩妥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確保新黨員的質量。認真做好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堅持預備期總結鑒定製度,認真填寫《預備黨員考察表》🤹,及時做好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第十八條 經常聽取學生黨員和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青年學生的思想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關心並幫助解決青年學生中的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學生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協助學校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的和諧穩定。
第十九條 指導、關心和幫助團支部、班委會開展工作。
第五章 黨支部的主要工作製度
第二十條 堅持組織生活製度🌋。堅持開展好每月1次的組織生活,每次活動有中心議題🫷🏼,保證出勤率,有會議記錄,註意不斷改進組織生活會的內容和方式🧓🏽,增強思想性和實效性🦃😭。
定期開展“三會一課”。支部黨員大會每3個月至少召開1次(未設立黨小組的支部一般每月召開1次),支委會和黨小組會每月1次,黨課一般每學期1次(由黨總支部統一安排)。
第二十一條 堅持學習教育製度➝。每學期至少安排1次學習活動,組織全體黨員進行集中的理論學習,做到主題突出🕰,要求明確👦🏽,形式多樣,做好學習筆記,做到學有收獲👨🏽💼。
第二十二條 堅持民主評議黨員製度。每年進行1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充分聽取黨內外意見,查找問題和不足,明確努力方向,製定改進措施。黨支部對黨員提出客觀、公正的評議意見。此項工作與評比表彰優秀黨員工作結合起來。
第二十三條 堅持民主生活會製度。每年召開1次黨員民主生活會🦧。會前👙,要廣泛開展談心和征求意見活動。黨員遵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要求,進行對照和自我剖析🛀🏿。在民主生活會上👨🏿🎤,黨員應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此項工作與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結合進行。
第二十四條 堅持“創先爭優”製度🧑🏽🦳🧑🏻🍳。按照上級黨組織的安排⛳️,開展黨內“創先爭優”活動𓀖,建立競爭機製🐕,發揚開拓創新精神👨🏽🎤,形成生動活潑、奮發向上的生動局面。
第二十五條 堅持黨員聯系群眾和服務群眾的製度。要根據本支部的實際情況,分配黨員聯系一至數名黨外群眾👴🏼,黨員要主動關心所聯系群眾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
第二十六條 堅持請示匯報製度。黨支部要經常向黨總支部匯報工作,並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或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問題🗿,必須及時請示匯報。黨員每學期應就本人執行黨組織的決議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學習及做群眾工作等情況向黨支部作1次匯報。
第二十七條堅持黨費收繳和管理製度。黨員每月於5日前將黨費交黨支部,黨支部要認真登記,並於每月10日前交黨總支部😌🧑🏿🚒。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繳納和使用情況。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